日前,湖南省醫療保障局印發《工作人員十二條禁令》(以下簡稱《禁令》),以加強我省醫療保障系統工作人員的作風建設。
對于涉及醫保目錄調整、醫保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采購、參保人員個人資料等方面的信息,《禁令》作出了眾多規定。嚴禁泄露醫保目錄調整、醫保專家庫、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采購、醫保監管、參保人員個人資料等保密信息;嚴禁插手干預醫保目錄調整、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采購、醫療服務項目和價格確定、醫保信息化建設、醫保監管等;嚴禁違規干預醫保部門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采購、醫保基金支付、定點醫藥機構選擇等正常業務開展等。
對于與醫保定點、醫藥機構、保險公司、銀行的往來,《禁令》要求,嚴禁利用職務之便,在醫保定點、醫保報銷、異地就醫費用結算、銀行合作等方面為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謀求特殊照顧;嚴禁利用職權,在辦理醫保報銷、費用結算和醫藥機構協議簽訂、醫保系統維護等方面“索、拿、卡、要”或收受服務對象的禮品、紅包;嚴禁與醫藥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流通企業、保險公司、銀行等與工作有利害關系的經濟實體、社會團體做幕后交易、充當其代言人,獲取不正當利益;嚴禁違規干預醫保部門藥品和醫用耗材招標采購、醫?;鹬Ц?、定點醫藥機構選擇等正常業務開展。
《禁令》還要求,嚴禁在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規違法行為、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工作中搞選擇性執行,或者替正處于現場檢查、行政處罰等過程中的醫藥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生產流通企業、保險公司等說情打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