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關于印發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國家試點技術規范和分組方案的通知》(下稱《通知》)。
為做好DRG基礎數據質量控制,《通知》要求各試點城市要按照相關文件要求,統一使用、醫用耗材、藥品、醫保結算清單等5項信息業務編碼標準。
同時,試點城市醫保經辦機構應建立信息業務編碼標準維護團隊,開展醫保信息系統數據庫動態維護、編碼映射和有關接口改造等工作,推進信息業務編碼標準落地應用,在全國使用“通用語言”。
通過醫保結算清單采集醫療機構有關數據。各試點城市要加快推進與DRG付費國家試點有關的信息系統改造工作,完善方案設計、招標、采購、部署等重點環節的實施和監督,提高數據管理能力。
據了解,6月27日國家醫保局發布《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醫療保障標準化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公布了醫保醫用耗材等4項信息業務編碼規則和方法。
其中醫保醫用耗材信息業務編碼規則如下:
第1部分:耗材標識碼,用1位大寫英文字母“C”表示。
第2部分:分類碼,根據醫用耗材學科、用途、部位、功能劃分,用6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第3部分:通用名碼,創建全國統一的醫保醫用耗材通用名碼,用3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第4部分:產品特征碼,根據耗材材質、規格等特征賦予的代碼,用5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第5部分:生產企業碼,依據醫療器械注冊證或備案憑證為耗材生產企業賦予的***代碼,用5位阿拉伯數字表示。
此外,10月8日國家醫保局還發布了《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等10項信息業務編碼規則和方法》,公布定點醫療機構、醫保按病種結算病種以及醫保日間手術病種等其他項信息業務編碼規則和方法。
耗材使用或受限
除了上述通知,國家醫保局還印發《國家醫療保障DRG分組與付費技術規范》(以下簡稱《技術規范》)和《國家醫療保障DRG(CHS-DRG)分組方案》(下稱《分組方案》)。
《通知》要求各試點城市遵循《技術規范》確定的DRG分組基本原理、適用范圍、名詞定義,以及數據要求、數據質控、標準化上傳規范、分組策略與原則、權重和費率確定等要求開展有關工作。
同時要嚴格執行《分組方案》,確保26個主要診斷分類(MDC)和376個核心DRG分組(ADRG)全國一致,并按照統一的分組操作指南,結合各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的細分DRG分組(DRGs)。各試點城市不得隨意更改MDC和ADRG組別。
《技術規范》顯示,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支付是世 界公 認的較為先 進和科學的支付方式之一,是有 效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建立公立醫院運行補償新機制,實現醫保患三方共贏和推進分級診療促進服務模式轉變的重 要手段。
醫保 DRG 支付方式改革包括 DRG 分組和付費兩部分。其中規范和科學分組是DRG 實施的重 要前提,精 確付費是 DRG 實施的重要保障。
國家和地方實施醫保DRG支付方式改革,需要具備一定的如病案質量、統一編碼和監管能力等基礎條件,同時,還需要開展規范數據采集流程和審核等前期工作。
業內人士分析,應用DRG支付方式后,醫院中的藥品、耗材、檢驗檢查將由收入來源變成成本,醫院和醫生也會主動規范診療行為,合理控制處方與藥品的開銷,這將對藥品耗材商以及醫用設備廠商帶來明 顯的影響。
DRG付費實施以后,低價值的檢查和耗材使用將大幅減少,因為在成本控制的情況下,醫院使用醫療設備和耗材時,會更加注重是否有必要以及實際療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