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醫保局、衛生健康委、財政局、工信局、人社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網信辦,省級醫療機構,駐甘部隊各有關單位:
推進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等9部門《關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大區域范圍的實施意見》(醫保發〔2019〕5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公共資源交易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中共甘肅省委網絡***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制定了《甘肅省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實施方案》,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甘肅省醫保局 甘肅省衛生健康委 甘肅省財政廳 甘肅省工信廳 甘肅省人社廳 甘肅省商務廳 甘肅省市場監管局 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局 甘肅省藥監局 中共甘肅省委網信辦
2019年11月28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